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表率

作者:张树军 时间:2020-06-29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学深学透民法典、守法用法做表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进者,其法治理念的强弱、用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其依法治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正因如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学法本领,着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民法典是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功范例,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有显著不同。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当下,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民法典的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来落实,以好的作风开展民法典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用好教育资源,营造全民参与民法典学习的浓厚氛围。

作为一部以民为本的法典,民法典反映了人民意愿,回应了人民诉求,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学习民法典,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学习民法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恪守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便捷性,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度保障。要始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及时满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治需求。

民法典的内容,涉及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方方面面。学习民法典,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制定学习规划和时间,整合立法、执法、司法和社会各界资源,充分利用各种法律要素,握指成拳、汇聚力量,切实提高学法本领,真正实现见微知著、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学法的目的,在于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从一定意义而言,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守法用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尺度。

用好民法典,领导干部要从三个方面着眼。

秉持原则性。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领导干部在运用民法典过程中,要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纳入民法典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要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实践性。民法典来源于实践,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领导干部要扎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全面发力、准确适用,让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源头活水,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依据民法典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一个个实际案件,做好一次次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法治获得感。

注重创新性。民法典编纂秉承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性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如考虑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民法典增设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因此,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其创新内容,以创新性思维,结合实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尊严等更高层面的法治需求。民法典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居住权、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相应权益等新权益,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空抛物坠物责任等新责任,维护了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这些创新内容,以创新性思维,完善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方式方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尊严等更高层面的法治需求,提升民法典贯彻实施效果,让民法典始终携时代之手、与时代同行。

“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为运用民法典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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