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0-02-03 点击数:

杞县苏木乡高庄村隐瞒疫情信息、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杞县纪委对苏木乡高庄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调查,发现该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范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1月9日至1月23日由武汉返杞共7人,其中5人(含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女婿)信息隐瞒未报,也未对武汉返杞人员采取任何隔离措施。该村宣传、管控工作缺失,与周边村三条出路口均未设置卡口,也没有安排人员值班,群众防疫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防疫安全隐患。1月30日,经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主任田树香、村文书张辉、村治安主任刘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卫生工作)、分包高庄村包村干部刘培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副乡长职务;给予乡党委书记于翔、副书记于兆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纪委书记侯磊、分包苏木乡疫情督导工作的杞县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吴立强诫勉谈话;给予分包联系苏木乡工作的杞县检察院检察长许鸣霄通报批评,由杞县县委对其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不力、敷衍整改问题。1月27日,市疫情防控督查组对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金耀街道办事处高屯社区内空无一人,无防疫值班人员,无防疫宣传物品;金耀街道办事处魏都社区无任何排查记录,无任何登记表,宣传桌上无任何防疫宣传物品,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闲聊天,社区负责人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1月28日下午,示范区纪工委对两个社区开展“回头看”,发现魏都社区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防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提出通报批评;责成金耀街道办事处给予魏都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春玲、居委会主任叶国瑞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孙随生予以诫勉谈话。

龙亭区柳园口乡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贾金才瞒报疫情信息问题。1月25日晚,柳园口乡刘庄社区“两委”召开疫情排查部署会时,“两委”成员在会场询问贾金才其子务工返乡情况,贾金才隐瞒其子从武汉返乡的事实,直到1月26日下午,包村干部和社区“两委”入户排查时,贾金才才承认其子是1月16日从武汉务工返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龙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金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这些违纪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在防疫工作存在粗虚空、懒散软、中梗阻问题,有的甚至以亲情代替原则、以私情代替纪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令行禁止、全力以赴、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七个带头”,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拓展运用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以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为主,包村干部、村警、村医、村民联动,组织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城区排查到社区、到楼栋、到房号,农村排查到乡镇、到村组、到家庭,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同志关于监督保障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的指示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坚决严肃问责。对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等行为,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对失职失责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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