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0-06-25 点击数: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尉氏县永兴镇党委书记马应黎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8月,省委巡视组发现马应黎使用三处办公用房,合计面积66.86平方米,超出标准42.86平方米,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2018年8月,马应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许县原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子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初,通许县某公司为了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先后两次给尚子杰送现金共7000元。2018年6月,尚子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考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庄立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4月,庄立林抽调至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期间,下班后驾驶单位喷涂“环境监察”标识的电动汽车办私事。2018年5月,庄立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尉氏县岗李乡任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红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红杰在具体负责村财务管理工作期间,任庄村以秸秆禁烧值班、十九大会议期间值班等名义列支值班补助1.4万元,用于吃喝招待花费。此外,张红杰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19年4月,张红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四起案例中,有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公款吃喝,而且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他们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守纪律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作风建设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四风”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力度,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措施,从制度层面堵住漏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落实意见,对照案例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防止作风建设“疲劳综合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确保监督检查常态长效。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坚决遏制易发多发问题。要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为切入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探索破解隐形变异难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五条具体举措>的通知》(汴办发电〔2019〕40号),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端午”假期将至,要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督促检查,强化通报曝光,继续坚持和完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绝不姑息,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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