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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第二学期 教学检查专项行动与期中考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21点击数:

各系(院)、处: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我院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检查专项行动和期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专项行动

(一)学院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世林

副组长:张洪喜周立志

成员:王占林王继文马震伊洪彬王高尚 支建华 张国青

朱登祥 王亚昕王 娜 吉良杰 王 亮 白俊良 杨 峥

魏福江邢丙寅阔宇王燕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范围:全院在校师生(含代课教师)

时间:从第九周开始

(三)主要内容:

1.教学纪律:教师应严格按照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范》制度要求开展理论和实训教学,对教师授课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缺课、只讲课不管理、实训教师工装穿戴不规范、坐着上课等现象进行检查记录。

2.调(代)课、停课:授课教师因公、因私需要调课,可自行在OA系统中发起调课申请或由教务处协助调课,成功后报教务处做统一记录。学院职能部门因会议或活动需要对部分教师和班级停课,需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私自停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将按照《开封技师学院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理。

3.手机管控:各系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手机管控措施。

4.常规教学资料检查:各系自查常规教学资料填写情况,教务处和教研督导室将随机抽查教室日志、教学日志、教案、案头和教师手册等,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学习委员周例会制度:各系教学主任应每周组织本系在校班级学习委员开一次会议,了解本周在校班级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遗漏而造成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发挥学习委员监督作用,凡上课铃响后任课教师不及时到达教室的及时记录,并通知系教学管理人员查明原因。

6.公布教学服务热线:各系在教学楼内分楼层、区域张贴教学服务热线电话(教务处0371-22795633、教研督导室0371-22709086)。

7.教学安全检查:各系根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对每个教学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逐项核对,及时整顿。《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需要在4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

8.巡课:各系(院)根据《开封技师学院日常巡课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制定巡课方案,并对巡课结果进行记录分析。

(四)教学检查要求

1.教学检查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院)、处须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2.各系(院)、处要以本学期教学检查为契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出认真自查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和学院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各系(院)应在教学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后一周内组织本系教职工召开专题总结会议,以新闻简报或者纸质报告的形式完成活动总结,教务处、教研督导室将对本次活动跟进督导。

4.各系(院)、处要严抓教学纪律;严格教学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秩序不混乱、教学质量不滑坡,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期中考试安排

1.时间:第九周、第十周

2.范围:全院在校班级

3.期中考试成绩: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进度,在时间节点内,自行命题,自行出试卷,安排随堂考试,结合学生出勤、上课、作业等情况,给出期中成绩,任课教师在教师手册中做好成绩记录。

4.试卷印刷:期中考试需要印刷试卷的,可到教务处登记印刷。任课教师须在拟定考试日期的前两天写出申请,系教学主任签字批准,教务处合理安排印刷。

请各系(院)、处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教师和班主任。

附件:安全生产(教学)检查记录

教务处教研督导室

2022年4月13日

开封技师学院 教务处

学院地址:中国·河南省·开封市·职教园区·职教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