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丹桂飘香,9月21日下午,我院职业培训中心全体教职工在东校区三楼多媒体教室举办了2018年“迎中秋:政策解读,再话规范”座谈会。老师们在中秋佳节前欢聚一堂,交流节气故事,品尝自制月饼。培训开发处处长刘洪文、副处长李宇新就最新业务政策进行解读,并为大家送上节日的祝福。
刘处长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内容要求,与旧文件进行了对比解读。他提出,新文件在培训对象、培训专业(项目)、培训实施、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如“应在1年内应用视频监控系统”,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培训业务时,时刻注意“规范”二字,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进行招生、授课、资料管理等工作。
之后李宇新副处长系统解读了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豫人社【2015】30号)、《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办社函【2018】236号)文件。他讲道,政府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经办手续,提升工作效能,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进一步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企业职工给予资金补贴,这不仅是对企业职工的政策利好,也是我们新的业务增长点,希望老师们熟悉政策内容后,积极宣传,开拓业务。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共叙佳节,同谋发展,紧紧围绕“规范培训”目标,主动学习新政策、新理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中原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