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安排
各系、处:
为确保期末考试正常进行,规范考试秩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时间:元月2、3日
考试班级:全校正常上课班级
二、评卷及成绩录入:元月3、4、5、6日
理论课评卷及成绩由教务处统一按排理论老师;实习课成绩评定由各系安排本系实习老师。
三、考场布置
1、学生在本班教室进行考试,若有变动12月25前报教务处班笑元。
2、42人以下的班级“横排6人”,竖排根据班级实际人数平均布置; 42人以上的班级“横排7人”,竖排根据班级实际人数平均布置。
3、黑板上应书写考生座次表,需写明“姓名、学号”。
4、各系负责本系理论考试的座次表排列、考场布置及检查,教务处、督导室进行督查。
四、考试须知
1、考场座次表、纸质登分表一式两份于12月27日前交教务处。
2、开考前10分钟学生凭胸卡入场,迟到30分钟生不得入场。
3、监考老师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4、考试期间各系要成立系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到场及考试秩序的督导检查。
5、各系应按照教务处要求召开考前动员培训会,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6、学院纪检室、督导室负责负责本次考务工作的全程督导。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