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有关安排
各系处、各班: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期中考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九、十周(11月9日至20日);
二、考试形式:随堂考试,形式不限(印试卷需提前2天报教务处);
三、考试安排:任课教师将各班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报各系办,各系汇总后交教务处、督导室存档备查;
四、成绩上报:任课教师改卷评分后将成绩上报各系,各系汇总后交教务处,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