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二级学院)、处室:
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实际,做好本学期线上期终考试安排,确保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系教务员在每场开考前10分钟对班主任发放考试试卷二维码,班主任准时向本班学生发放。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元月6日
上午08:10 -- 09:40(第一场)
10:10 -- 11:40(第二场)
下午14:00 -- 15:30(第三场)
16:00 -- 17:30(第四场)
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不予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考。
三、收卷、评卷及成绩录入安排
1.出卷教师根据考试科目表将试卷转让给同科目的任课教
师,由任课教师分别生成试卷二维码,并在12月20日17点前将试卷二维码发给任教班级所在系教务员。
2.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进入线上试卷平台进行主观题评阅,并于元月9日前完成所有评卷工作。
3.阅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在系教务员处获取班级登分表电子版,将任教班级学生期末成绩(即卷面成绩)填入登分表。同时,进入OA系统录入所任教班级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全部录完后,正式提交成绩单。
4.各系教务员将班级登分表电子版进行汇总,并对未能完成OA系统成绩录入的任课教师进行督促,必要时可安排计算机录分人员帮助完成本系OA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各系将登分表打印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留档。
5.各系于元月4日下班前将计算机录分人员名单(3-5人)统一上报至信息中心吴晓龙老师处开通录分权限。
四、考试须知
1.本次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教务员与班主任要提前进行沟通,完成考试衔接工作。任课老师负责开考和关闭考试,班主任负责通知到班级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2.班主任在考前组织本班学生学习考试要求、考场规则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端正学生考试态度,规范学生考试行为,杜绝学生考试违纪现象。
3.考试期间各系要成立系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线上考试的抽查及督导检查。
4.学院纪检室、教学研究督导室负责本次线上考务工作的全程督导。
五、学期总结
1.任课教师写一份关于所任课程的教学心得,字数800-1000字,纳入学年教学质量评估,由各系部汇总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上交至教务处(电子档、纸质文档),由教务处加盖公章,评定职称备查。
2.请各系上报本学期值周班级实训老师劳动实践教案,系领导审核签字汇总后,以系为单位送到教务处1106办公室邢天柱老师处。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
劳动值周课是学院双高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教案是学院开设劳动课的重要体现,列入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请系领导、相关老师重视对待!
教务处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1:开封技师学院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节选)
附件2:考试科目表(下载获取)
附件1:
开封技师学院
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节选)
二、教学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7、未按规定布置考试考场,如:卫生、黑板板书内容等,监考教师反映强烈。
8、在考试期间,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影响考试按时进行。
第二条 严重教学责任事故
一、教学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5、考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的行为。
6、考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使考试延误。
7、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
8、泄露试题,造成后果的。
9、命题教师提交的试题内容与近三年试题内容雷同。
10、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
11、考试后,或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成绩。
12、漏报或报送和提交成绩出现较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13、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
14、上报虚假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弄虚作假更改成绩。
二、教学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2、丢失学生试卷、原始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材料。
6、教学任务、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