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开封市教育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请各系认真学习文件,提前做好开封市中等职业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
汴教文〔2017〕45号
开封市教育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高等学校中专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职成(〔2017〕34号)文件要求,开封市教育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7年5月份联合举办“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学生组、教师组和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中德班比赛、局委联合举办比赛等5个组别16大类50个比赛项目。其中,学生组比赛原则上对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比赛项目;现代制造技术类、交通运输类、中德班比赛等3类专业12个项目设置教师组比赛(见附件2); 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面向相关专业的全体在校中职学生;中德班比赛面向我市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试点学校;局委联合举办比赛与有关市直主管局委联合举办,文件与比赛方案另发。
二、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的组织与参赛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组织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一)学生组比赛的参赛。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凡在往届全国、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以及中职毕业后再注册中职学籍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市级技能大赛。
(二)教师组比赛的参赛。参赛教师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等)的在编且在岗并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专业教师。高等学校中专部教师不参加此次比赛。
(三)学生组、教师组比赛的组队。市级技能大赛以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对于小组赛(个人赛)每校可分别组织1组(队)学生和1组(队)教师参赛。
对于只有学生组比赛的项目,按上述学生组的组队办法进行组队。
(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的组织与参赛。参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
三、评判与奖励
(一)评判工作。各项目比赛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技能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市级技能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请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判工作。
(二)奖项设置。在省级技能大赛设个人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对于学生组,设个人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对于教师组设个人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0%,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在大赛中荣获一、二等奖学生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个人赛,每位选手限1名辅导教师;团体小组赛,每组限1-2名辅导教师)。对于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比例为参赛单位的35%。
对参加教师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者,按程序报批后授予“开封市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教师组竞赛项目前5名的教师依程序规定晋升高级工。对获得学生组竞赛项目前3名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可以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开封市教育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开封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和开封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开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承办,有关职业学校协办。为确保市级大赛活动的顺利举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成立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统筹领导各项比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二)比赛经费。市教育局拨付专项经费作为市级大赛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场地使用、赛场服务及耗材费等费用。各中职学校组织选拔赛,比赛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自筹。参加市级大赛的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三)安全工作。要切实重视比赛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比赛全过程的安全。
(四)加强保障。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工作,对比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明确专人负责比赛工作,科学合理设立比赛项目,认真做好本县(区)、学校的比赛工作。在全员参与比赛、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大赛,同时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要通过“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大赛机制,努力形成“专业全覆盖,师生全参与”的大赛局面,实现以赛促教,教赛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事宜
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学生组比赛同时也是开封市参加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选拔比赛。参照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规定的项目、队数和人数,按照本次大赛比赛成绩,确定我市参加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备赛选手。
各项目技能大赛的市级技能大赛方案、比赛时间及举办地点等其他事宜,由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1.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专业及项目
3.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实施方案(试行)
开封市教育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委员:孔祥宏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宋 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汪 洁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韩志强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科科长
王永建 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主任
李 明 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
委 员:
郭淑萍 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副主任
孙国营 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副主任
任化威 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各市级大赛项目协办职业学校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王永建
副 主 任:郭淑萍 孙国营
附件2
2017年开封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专业及项目
序号 |
专业大类 |
赛项名称 |
1 |
电工电子技术类(学生组) |
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小组赛) |
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个人赛) |
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个人赛) |
电气安装与维修(团体小组赛) |
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维护(团体小组赛) |
2 |
财经商贸类 (学生组) |
沙盘模拟企业经营(团体小组赛) |
会计电算化(个人赛) |
会计手工(团体小组赛) |
3 |
信息技术类(学生组) |
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个人赛) |
动画片制作(个人赛) |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个人赛) |
广告平面设计(个人赛) |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个人赛) |
4 |
网络应用技术类(学生组) |
网络搭建及应用(团体小组赛) |
网络综合布线技术(团体小组赛) |
5 |
现代制造技术类(学生组、教师组) |
焊接技术(个人赛) |
数控铣加工技术(个人赛) |
车加工技术(个人赛) |
数控车加工技术(个人赛) |
6 |
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 (学生组、教师组) |
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车轮定位(团体小组赛) |
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个人赛) |
汽车空调(个人赛) |
汽车营销(个人赛) |
车身修复(钣金)(个人赛) |
车身涂装(涂漆)(个人赛) |
序号 |
专业大类 |
赛项名称 |
7 |
土木水利类 (学生组) |
建筑算量(个人赛) |
工程测量(团体小组赛) |
建筑CAD(个人赛) |
8 |
服装设计与工艺类(学生组) |
服装设计(个人赛) |
服装工艺(个人赛) |
9 |
旅游服务类 (学生组) |
中餐宴会摆台(个人赛) |
客房中式铺床(个人赛) |
导游讲解(个人赛) |
茶艺(个人赛) |
10 |
中餐烹饪类 (学生组) |
中餐热菜(个人赛) |
西式烹调(个人赛) |
中餐面点(个人赛) |
冷拼与食雕(个人赛) |
11 |
电子商务 (学生组) |
客户信息服务(个人赛) |
12 |
艺术专业技能 (学生组) |
戏曲表演(个人赛或团体小组赛) |
13 |
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 |
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个人赛) |
汽车维修养护基本检测(个人赛) |
机械零部件测量与绘图(个人赛) |
会计手工账务处理(个人赛) |
弹唱说跳画5项基本功(个人赛) |
女式半身裙设计与制作(个人赛) |
14 |
中德班比赛 (学生组、教师组) |
机电一体化(团体小组赛) |
汽车故障实景检修(团体小组赛) |
15 |
护理比赛 |
与市卫计委联合举办(待定) |
16 |
电子商务比赛 |
与市工信委联合举办(待定) |
附件3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
项目比赛实施方案
(试 行)
一、项目设置
2017年设置电子技术类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项目、交通运输类汽车维修基本检测项目、现代制造技术类机械零部件测量与绘图项目、财经类会计手工账务处理项目、教育类弹唱说跳画5项基本功项目、服装类女式半身裙设计与制作项目等6个项目为“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内容为专业核心基本技能,没有工具和设备的要求,在比赛时选手可以自带工具,在保障安全以及能正常完成比赛的前提下不限定选手自带的工具类型与数量。经参赛学校申请,并经大赛组委会测试,比赛场地提供完成比赛条件下所需要的参考工具。
二、组织与参赛
采用学校初赛、市县复赛、省级大赛的形式进行。
(一)学校初赛。凡开设有电子技术、汽车维修、机械加工、会计、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的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举办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比赛活动,组织班级比赛、年级比赛等,把全员化项目比赛活动渗透于专业教学实践之中。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表彰参赛学生、教师和比赛组织者。推荐选手参加市县复赛。
参加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的电子、汽车、机械、会计、学前教育、服装等专业的学校不再进行我省中职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中的专业技能考核。各学校应将二者紧密结合,按照相关要求,把比赛成绩折合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二)市县复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社局(以下称各市县)都要组织举办本地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要对本地学校做好宣传动员,提出举办学校比赛的相关要求,扩大技能大赛的覆盖面、参与率,提高活动的吸引力。要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表彰本地区参赛学生、教师、参赛学校和大赛组织者。推荐选手参加省级大赛。
(三)省级大赛。省级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以各市县为单位组队,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单独组队。每省辖市每项目报送30名备选参赛选手(2018年6月毕业),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15名备选参赛选手。省大赛组委会从上述报名选手中抽取每省辖市4名,每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2名参赛选手。赛前一周左右进行抽取参赛选手并公布名单。
没有举办市县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的市县和没有举办学校比赛的省属学校,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省级大赛。各市县、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员化项目技能大赛的举办文件、大赛工作总结及比赛项目、参赛人数、比赛结果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电子稿须报送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为参加省级大赛的必要条件,并作为今后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
三、比赛结果的应用
作为我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建设内容,全员化项目的比赛成绩在省级大赛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至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入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文化知识+技能”考试环节中“技能考试”成绩的主要依据。
四、比赛成绩的赋分
赋分基础:将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赋分500分,作为赋分的基础。每一等级分值差为50分。
(一)省级技能大赛赋分。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赋分600分、二等奖赋分550分、三等奖为500分。
(二)市县技能大赛赋分。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500分、450分、400分;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350分、300分、250分。其余类推。
(三)学校技能大赛赋分。如学校所在市县技能大赛一等奖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400分、350分、300分;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250分、200分、150分。其余类推。
(四)班级技能大赛赋分。如所在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在市县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班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赋分分别为300分、 250分、200分;班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学校技能大赛没有获奖的赋分分别为150分、100分、50分。其余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