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
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教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切实可行的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学教务管理的重要反馈,是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状态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自我学习,提高教师职业素养,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推动一体化教学深度改革,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估。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评估范围:学院全体任课教师
二、时间安排:3月2日—3月10日
三、工作程序
(1)各系部仍按照上学期机制初步审核参评教师的评审资格,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系部考评(时间3月2日—3月10日)。
(2)各系上报教务处考评结果(3月10日前)。
(3)学院审核
(4)公示考核结果
四、评估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开封技师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五、具体要求
1、突出教师师德评价。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学质量评估评价的首要内容,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强化教师职业责任。教学过程中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系要成立系主任为组长,教学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领导小组,组织教师认真学学习“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通过教学质量考核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工作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注重教学效果。由于我院第一次实施新的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对考核中间存在的问题希望各系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我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4、考核人员分组:以系处为单位实施考核,各系负责本系人员教学质量考核;教务处负责行管人员兼职人员的考核。
5、培训开发处任课教师依据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结合教学实际单独考核上报教务处。
6、兼职任课教师3月2日之前将本学期教学资料(教案、听课记录、教师手册等考核资料)上交教务处。
7、按照《关于表彰2021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业务考核优秀选手的决定》汴技【2021】40号文件精神要求,获得优秀等级选手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估中直接认定为优秀。
教务处
2022年3月2日